公益活动需要精心策划、用心付出、热心参与,如果虎头蛇尾,疏于管理,盲目跟风,便民、利民、惠民的“爱心箱”就会成为百姓出行的“拦路虎”。
近日,《厦门日报》曝光了系列“侵占人行道”乱象,头戴“公益”光环的旧衣服回收箱也在其中。据报道,很多旧衣服回收箱已在人行道上放置了大半年,给市民出行带来极大不便。
公益,顾名思义,指公共利益,是个人或组织自愿通过做好事、行善举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产品。公益活动的“产品”要有利于提升公共安全,有利于增加社会福利。这就要求社会组织或个人在开展公益活动时遵循公德,符合公意,把公众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,努力形成参与者多赢共益的良好氛围。这是公益活动的宗旨,也是其最终归宿。
反观厦门市“霸道”的旧衣服回收箱,其出发点值得肯定,但光有“金点子”还远远不够,公益活动需要精心策划、用心付出、热心参与,如果虎头蛇尾,疏于管理,盲目跟风,便民、利民、惠民的“爱心箱”就会成为百姓出行的“拦路虎”。
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,公益不仅逐渐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,而且成为一种生活方式。参与公益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越来越多,构建和谐社会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会有越来越多的正能量。
公益组织越来越多,难免鱼龙混杂。一些共益活动组织实施者粗制滥造公益项目,往往启动时声势浩大,行动时毫无章法,不久后偃旗息鼓。一些不切实际的公益项目最终沦为浪费社会资源,耗费人力财力的“伪慈善”。这些脱离实际,“野蛮生长”的公益活动不但没给公众带来利益,反而给公众添了麻烦。诸如近年来国内开展的冰桶挑战、地铁丢书、地铁无裤……类似活动或虚假作秀,或营销炒作,或低俗无聊,打着公益旗号博人眼球,既影响百姓生活,也令公益蒙羞。
公益乱象背后折射的是公益活动监管的滞后。2016年 9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正式实施,开启我国“依法治善”新时代,该法第四条规定,“开展慈善活动,应当遵循合法、自愿、诚信、非营利的原则,不得违背社会公德,不得危害国家安全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”。
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,相关部门要依法治善,组织或个人要依法行善。唯有如此,才能减少“好心办坏事”的遗憾,中国慈善事业才能迎来发展的春天。
本文来源:中国红十字报
为百姓做实事、做好事应该是每个公益组织成立的初衷。众德慈善基金会所发起的每一个公益项目都是切合百姓生活所需,绝不弄虚作假!在2017年众德慈善会策划出更好的项目来扶持弱势群体,为幸福沈阳的缔造加油鼓劲!